本报讯 认证评比事实上就是认证机构对一个组织的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行为,其旨在提高和保证组织的可信度,根据其实际信用情况,进行后期监督,要求组织对自己的承诺严格执行,不欺骗利益关系人。从信誉和认知程度上讲,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企业认证(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服务诚信单位、企业信用评级等)不仅能规范企业生产,还能区别优劣,更有利于工商、银行、质监、税务、政府部门打击假冒、欺诈、偷税、失信行为,扶持名优产品的市场发展。因此,企业都喜欢拿认证机构的结论做宣传推广。
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和安徽国普信用认证有限公司注册信用师桂永林介绍,在我国从事认证是非常严格的。而对从事信用认证工作的单位,要求必须由国家工商部门批准,取得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认证机构来实施。信用认证本身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认证机构必须按核准的经营范围操作 ,依据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被认证方电子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认证方、行政、媒体、消费者共同监督来完成。
认证机构和被认证方必须依法签订《信用认证合同》,一是保障被认证方的合法权益,更是保障消费的合法权益;二是保证认证机构具有认证资格,证书和资信报告的合法性;三是接受行政部门监管,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合同必须在工商部门备案,从而杜绝“歪评比、假认证”活动的蔓延和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