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省独家代理事宜的公告
深圳市拾阶上投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独家代理我司业务异议已于2016年3月3日书面回复,为保障双方的义务和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拾阶上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阶上投)于2016年1月15日签署广东省独家代理合同,约定3月6日前交足200万保证金合同正式生效,逾期交纳视为合同自动失效,责任自付。
二、广东国标信用评价有限公司签署的广东省独家代理权合同因资金困难原因已于2015年逾期自动失效,即已于2015年丧失广东省独家代理权,故不影响2016年同拾阶上投签订的广东省独家代理合同,自拾阶上投按约定时间交完200万元保证金之日起,我司承诺拾阶上投拥有广东省独家业务代理权,广东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非我司授权广东省独家业务代理。
特此公告!
国众信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500号

